|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3-000016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1-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今年以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多项举措,统筹推进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及定位设备安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精心筹划,全面部署。从年初开始,分局就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对接财政部门,跟踪落实项目安装联网经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梳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分布,按照每个区域分布特点制定安装工作计划,且每天调度安装进度,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同时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以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划分,与企业及机械使用人搞好对接,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定位设备安装。
二是部门协调,通力配合。分局生态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通力配合,将现场摸排调查与第三方公司技术力量充分结合,利用信息平台实现远程监控、信息跟踪、实时报警,掌握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种类、数量、工作状态等情况,及时精确定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效能。为进一步提高安装效率和工作深度,工作人员对每台机械的具体位置及使用状况都进行电话沟通,同时对辖区企业、工地及个人新购置的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时纳入摸排登记范围,跟踪监管。
三是一线帮扶,现场指导。在抽检安装过程中,检测人员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相关人员的污染防治法治意识,要求相关单位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使用,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应装尽装”,车辆设备检测全部合格。对于重点地区和企业,做到上门帮扶,现场提供技术咨询,积极指导其及时对新购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喷码预约安装,实现喷码和定位安装的“无缝衔接”,充分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位置、数量等信息核实责任,确保早日安装,应安尽安。
今年以来,全县完成40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安装,且与省、市监控平台实现联网运行,整体安装任务完成比例达到54.52%。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将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及定位设备安装工作,严格限制未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的机械进场作业,实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综合有效管控,持续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精准防治,助力全县空气质量稳定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