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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经普办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tjj/2023-000013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10-3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为检验“地毯式”清查工作质效,夯实单位清查阶段数据质量,郯城县经普办开展单位清查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10月30日,县经普办组织召开“五经普”单位清查核查工作专题会议,县经普办及县统计局全体人员参会。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宗龙传达市经普办《临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查数据专项核查的通知》(临经普办字〔2023〕17号)内容,结合《普查单位清查办法》工作安排,要求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单位清查流程和业务规范开展重点清查,严明纪律,坚持依法普查,严守普查数据质量生命线。

二是抽取核查对象,完善队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县普查办借助“五经普”平台对所辖乡镇(街道)按照固定比例随机抽取3个普查小区进行重点核查,共计41家单位和156家个体。县经普办组建3个检查组,检查组由县统计局科级干部带队,县经普办业务骨干、相关包片指导员和普查员任组员,分组对抽中的普查小区进行数据质量核查。

三是严守质量,规范核查。检查组采取与普查员交流、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对被抽取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核实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填报纸质数据检查表和普查登记受访情况调查纪录。对于存疑单位,详细了解具体情况,注明相关原因。

通过此次随机检查,县经普办对其中存疑问题的进行梳理和分类,为进一步提高清查数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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