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3-000015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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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9-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做好新时期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提高行政区划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县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深入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将《条例》《实施办法》纳入党委(党组)扩大学习计划,及时开展学习贯彻;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党对行政区划工作领导的重要性,弄懂弄清行政区划变更相关条件、规范行政区划日常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为做好新时期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奠定理论基础,提供法制保障。
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条例》《实施办法》贯彻宣传工作。借助工作QQ群、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对《条例》《实施办法》进行宣传,全面提升郯城县行政区划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
严格执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严格执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严格落实山东省《设镇标准》《设街道标准》和行政区划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区划调整申报程序和审核机制,健全完善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实做细社会公众意见征求,科学合理制定调整方案,切实提高报件材料质量,稳妥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不断优化全县行政区划设置、优化城镇空间和功能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