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3-000021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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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9-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了摸清城乡居民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90号)精神和省、市要求,开展我县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
一、调查时间调查实施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22日,调查时点为9月15日24时整。
二、调查内容城乡居民在就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职业构成、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工时、休假、劳动收入、权益维护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见调查问卷)。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本次调查范围是市人社局随机抽取的我县8个乡镇(街道),涉及郯城街道东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南皇亭社区居民委员会、归义社区村民委员会,马头玉带村村民委员会,庙山镇马站新村村民委员会,胜利镇房庄村村民委员会、杨集镇大滩村村民委员会,花园镇朝阳村村民委员会,泉源镇翁屯村村民委员会,归昌乡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10个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160户。
四、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等距抽样方法从被抽中的村级区域(城镇的社区、居委会、乡村的行政村)全部住户中抽取16户以上居民进行调查,每个村级区域调查居(村)民数不少于56人,如不足56人,可增加调查户数。
五、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城乡住户居民问卷由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的工作人员入户访谈,填写录入调查问卷。调查结束后,市、县两年级督导员对居民问卷进行抽查回访。
六、调查组织(一)制定调查方案。(二)做好宣传工作,在“指尖上的郯城”“郯城人社服务民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调查信息,保证调查顺利进行。(三)成立调查工作机构,专门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抽取调查村级区域及住户,培训调查人员,发放调查问卷,指导基层单位及调查人员对住户居民进行访谈调查、回收和审核调查问卷、录入并上传调查数据。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撰写调查分析报告。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归纳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包括调查方案、调查问卷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改进问卷设计的建议。(四)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负责实施入户调查,回收调查问卷。(五)住户居民调查问卷录入和数据上报由社区负责;社区确实不具备条件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问卷经县督导员全面审核后集中报送到市局统一进行再次审核。(六)在人社部验收调查数据之后1个月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回收住户居民问卷,集中保存3年之后销毁。
七、调查时间安排(一)成立调查工作机构,制定调查实施方案。(二)准备抽样框,并按照规定方法抽取调查社区、住户,乡镇(街道)报送村级区域住户抽样表(2023年9月13日前)(三)对调查员进行统一培训(2023年9月15日);(四)实施入户调查,访问居民,根据实际回答情况填写调查问卷(2023年9月16日至22日);(五)审核、抽查调查问卷,抽取部分问卷进行回访,录入并上传调查数据(2023年10月14日前);(六)完成调查分析报告(2023年11月底前)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