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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以投资养老院为名非法集资12.83亿余元,主犯被判无期
[ 索  引  号 ] tanchengxrb/2023-000017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8-3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7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钟德才集资诈骗案,对被告人钟德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钟德才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上海凯晨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凯超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凯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以投资养老项目、租赁养老房间或床位后返租获利、提供养老服务等为名,采用签订养老服务预定专项合同、养老产业专项出借管理合同、养老住房租赁合同,承诺还本付息,并约定高额年收益等方式,向2900余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9.2亿余元,未兑付本金7.6亿余元。所募集资金主要被用于还本付息、支付融资平台佣金、业务员提成、归还债务等用途。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钟德才伙同他人成立上海福乐康社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为名,通过承诺充值后返还折扣优惠、到期还本、签订福乐康社区服务平台会员合同等方式,向1110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3.63亿余元,未兑付本金1.66亿余元。所募资金主要被用于还本付息、转账至钟德才关联公司及其他公司账户、支付员工工资等用途。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德才利用上海凯晨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或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在案资产状况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来源:上证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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