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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全县文旅企业燃气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wgxj/2023-000007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8-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做好文旅企业燃气使用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强化大局意识,切实提高文旅企业燃气本质安全,提升经营者燃气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遏制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8月14日,我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县使用燃气和天然气的文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排查整治全县文旅经营企业燃气安全隐患为目的,以郯国古城御街为整治重点区域。重点排查瓶装液化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资质不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未严格落实气瓶充装追溯要求、未建立完善配送制度,个别商户负责人燃气安全意识不强,景区对商铺人员管理不严格,商铺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景区应急处置专业装备器材、抢险抢修队伍不健全,应急演练实战性不强等安全隐患。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制定专项检查隐患清单,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合理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意见。

此次全县文旅企业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2条,目前已全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燃气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在郯国古城御街为商铺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燃气安全培训,并现场教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确保我县文旅企业燃气使用安全,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奠定稳定的文旅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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