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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3-000013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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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7-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压实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售者飞行检查。
截至今年6月份,我县共有7家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售者,共涉及14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食用农产品8批次、加工食品6批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7家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销售者进行了约谈。

该局执法人员对7家进行了飞行检查,在飞行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销售者主体意识淡薄,未完全履行主体义务。二是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大部分产品未索要证件及票据,无法追溯源头。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督促其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积极与销售者沟通,督促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监督抽检,增加重点领域抽检项目,多途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为食品安全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