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rb/2023-00001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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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6-28 | [ 有 效 性 ] |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5月1日颁布施行,在《条例》颁布施行2周年之际,特推出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系列问答,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
问
如何理解“依法查询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账户”?
答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查询个人账户以及冻结、划扣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条例》作为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查询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账户,指的是单位账户。按照要求,查询涉嫌非法集资的单位账户,必须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来源:金融稳定处(处置非法集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