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3-000009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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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5-26 | [ 有 效 性 ] |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与部门数据比对差异单位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利用部门单位信息,对名录库单位进行核实,形成高质量单位清查底册,保障五经普工作高质量开展夯实基础,郯城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严格按照省、市方案要求,积极落实核实各项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扎实有序开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编制五经普清查底册、查全普查单位的重要数据来源,开展部门数据比对差异单位核实是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制定《关于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与部门数据比对差异单位核实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核实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一是及时将市局反馈的税务、民政、市场监管差异单位,划分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逐一核实。按照市局调度要求,设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情况汇总表,切实摸清单位“核查情况”、“核查结果处理”。二是及时将地域划分错误单位及搬迁单位重新划分,确保每家单位都有人核实。三是及时传达市局要求,做好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培训指导,召开基本单位名录库与部门数据比对差异单位核实工作培训会议,对通知、方案要求进行一一讲解,解决乡镇(街道、开发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核实结果情况。本次共核实单位1141家,其中:税务有名录库没有586家、民政有名录库没有129家、名录库有民政没有4家、名录库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注吊销单位422家,截至目前,部门有名录库没有需核实单位715家,找到单位数609家,未找到单位106家;名录库有部门没有4家,全部找到;名录库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注吊销单位422家,为全部注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