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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县开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 索  引  号 ] tanchengsfj/2023-00001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5-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5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樊伯晗、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飞一行五人到我县开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许继民,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强等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庙山司法所、庙山镇前林社村、郯城街道东城社区、马头镇花园村黄金殿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对法治文化创建、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乡村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

下一步,郯城县将根据调研组反馈的宝贵意见,开阔思路、勇于当先,广泛开展调研走访,精准把握基层诉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主题,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增强农村普法工作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继续挖掘“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巨大潜力,将法治力量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形成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主导、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治联络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队伍,打通法律服务惠民“最后一米”,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努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激发乡村振兴强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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