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3-000005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5-02 | [ 有 效 性 ] |
为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实现“底数清楚、管理规范、转移有序、环境安全”的目标,近期,我县在全县范围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郯环委办发﹝2023﹞6号),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压实责任,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成立了由固废业务科室与综合执法中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采用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厂区内部角落及周边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核对企业危险废物台账,重点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去向、资金票据、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自行监测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分局联合检查,目前已排查企业10家,发现问题22个,整改完成12个。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方案要求,立即进行部署动员,逐级压实排查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全面摸排辖区内废弃厂区、厂房以及偏远河流、沟壑、无人居住的院落等重点场所,坚决避免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事件发生,彻底清除相关环境违法行为滋生空间。同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排查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和要求。目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已排查重点场所193个,发现问题10个,全部完成整改。
“百日攻坚”行动正在持续深入进行当中,我县将以此次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继续加强重点涉危企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和重点场所定期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