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xs/2023-000003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5-02 | [ 有 效 性 ] |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县供销社安全领导小组到社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检查督促所辖商铺、门店承租人做好“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实地查看了灭火器是否充足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线是否乱接乱搭、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明显等。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记录登记,建立整改台账,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仓储、经营各个环节等安全问题。
检查组要求,安全工作大于一切,承租人和企业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