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3-000002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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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2-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管控质量,促进矫正对象“节后收心”,2月14日,郯城县司法局联合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对马头镇80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验暨警示教育活动。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广通,县检察院第三部主任步玉连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中,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详细了解他们家庭基本情况、近期思想状况等,并进行了集中训诫教育,同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李广通同志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节后及时收心,认清自己的定位,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二是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服从社区矫正纪律,主动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是要通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报效社会。
县检察院第三部主任步玉连要求司法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安全隐患排查,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此次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点验及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巩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同时也为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法治马头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