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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2-000009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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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4-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于进一步规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由重要意义。各预算单位应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监督,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一、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目录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预算单位应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现应编尽编。预算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单位内部采购需求,提前做好需求论证和市场调研,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编实、编准、编细,切实减少预算调整及资金结转。
二、严格控制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据实编制、按需采购,预算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项目所在部门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