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hz/2022-00002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红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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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11-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谢谢凌所长,在凌所长的帮助下,我心里的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当事人李某某向着红花镇司法所负责人凌再涛激动地说。
“谢谢凌所长,让我认识到自己做的不对,也让我能够尽快地摆脱这件事的影响。”另一方当事人王某某郑重地说。
这是11月25日下午发生在红花镇司法所办公室内的一幕,起因是红花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债务纠纷。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自2019年2月份发生债务纠纷以来,进行过多次协商交涉,均未达成一致,其中一方当事人遂在2022年11月11日提起民事诉讼。红花镇司法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本着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态度,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矛盾调处工作。两个星期以来,红花镇司法所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
“开展此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下一步,红花镇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努力做好每一起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坚定不移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贡献力量。”红花镇司法所负责人凌再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