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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2-000017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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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11-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做好郯城县贸易企业纳统工作,加快推进批零住餐企业不断提质增速,促进消费持续稳定增长。近期,郯城县统计局、郯城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批零住餐企业纳统工作的通知》,对企业纳统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以市局10月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批零住餐企业纳统工作的通知》为依托,结合郯城县实际情况,从重点企业、重点领域、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四方面为主线,并就限额以上企业限额标准、纳统报送材料清单等做出明确规定,为批零住餐企业培育纳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下一步,郯城县统计局将以《关于进一步做好批零住餐企业纳统工作的通知》为抓手,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一方面做好企业纳统工作业务指导培训与新增单位资料上传,另一方面联合商务部门共同发力、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县域内的批零住餐企业培育纳统工作,确保全年纳统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