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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查获一起非法销售野生动物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2-000016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10-14 [ 有  效  性 ]

近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县公安局在高峰头镇某超市门口将正在出售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查获野兔、斑鸠、斑嘴鸭、黑水鸡、白鹭、大斑啄木鸟、丝光椋鸟、白头鹎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63只。

当前,野生鸟类已经进入秋冬季候鸟迁徙季节,针对目前涉及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多发的态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坚持人民至上、生态优先理念,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辖区内花鸟虫鱼市场、农村大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等野生动物交易集中场所排查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守生物多样性防线,全力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着力构建生机盎然、万物和谐的大美郯城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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