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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2-000016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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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1-12-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面对日益加剧的用地供需矛盾,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严格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全县上下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
二、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划拨供地范围,界定好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和以营利为目的
的经营性项目,经营性项目用地要纳入有偿供地范围,工业用地全部纳入“招拍挂”出让范围。
三、加强项目用地批后监管,盘活闲置存量士地。为使土地发挥最大效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现有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重新审查。对工业项目用地,除了明确投资强度等准入条件外,进一步强化落实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竣工时间、投产时间、违约责任等控制性指标,落实建设项目批后监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