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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贯彻实施执法检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2-000016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9月22日,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柏亮带队开展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县政府党组成员焦玉辉参加相关活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绍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军,县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王国梁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县国有林场、胜利镇、重坊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等现场,听取森林防火、森林质量提升、乡村振兴生态绿化、银杏种质资源保存、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介绍,随后召开座谈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绍强汇报了全县贯彻实施《森林法》相关情况,县政府党组成员焦玉辉作表态发言。

王柏亮对我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王柏亮指出,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认真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加大法律宣传引导,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建立防火监测体系,开展非法采运、占用林地和滥伐林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野生动物拯救和栖息地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森林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林地保护不够,林业投入严重不足,林业基层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王柏亮强调,要严格执行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促进全县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要坚持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放在重要位置,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工作经费保障,改善基层执法条件,促进林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要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经济林果、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挖掘林业发展潜力,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做好“两山转化论”。要深入开展重点执法和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做好林权纠纷矛盾案件化解,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县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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