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县社保中心推行社保业务专员制度
[ 索  引  号 ] tanchengrsj/2022-00002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9-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构建基层党建与社保业务“双向赋能、双促双融”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企业党员在社保政策宣传中的引领作用,郯城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积极探索推行社保业务专员制度。今日,郯城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在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举行郯城县社保业务专员聘任仪式暨首次工作会议。

会上宣布了《关于在全县企业党员职工中选聘部分社保业务专员的工作方案》,向首批12名社保业务专员颁发聘任证书。

推行社保业务专员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的有效实践,是落实习近平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的有益探索,能有力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社保业务专员要学思践悟,当好“宣传员”。针对当前企业关心关注的社保问题开展定点式、推送式宣传,营造企业主动参与社保、主动践行社保政策的良好氛围。要忠诚履职,当好“联络员”。及时掌握反馈企业社保政策执行中困难和问题,汇聚各方合力,全力帮助企业解难纾困,让企业实实在在得实惠、增信心、添动力。要从严要求,当好“协调员”。要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协助企业落实好各项社保决策部署,协助所在企业共查漏洞和不足,进一步补足短板弱项,推动社保政策落实取得新成效、实现新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