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2-000009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7-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及教育工作,全力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全稳定,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在特殊时期的防控意识、自律意识、守法意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
马头司法所:
7月13日上午,马头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学习活动上,首先,司法所姜所长对上半年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同时向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知识,重点就矫正对象的汇报、请销假制度作出详细的规定。其次,对于6月份新接收的7名社区矫正对象举行了集中入矫宣告仪式。工作人员对新入矫的矫正对象身份信息逐一核实后,分别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随后矫正对象宣读了入矫誓词,承诺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积极矫正改造。最后,带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观看“防范非法集资”系列案例宣传视频,通过视频更直观、更深入、更形象的了解到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
泉源司法所:
7月12日,泉源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分批次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定位,提高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观念,着力增强自我约束管理能力,切实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为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序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