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2-000025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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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7-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近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郯城宏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发放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这是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市县同权”改革后我局核发的首张许可证。
郯城宏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郝先生在窗口递交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联合县环保局专家对该公司相关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确认符合领取条件,公司负责人第二天就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拿到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企业负责人郝先生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办事服务效率感到非常满意,他告诉窗口工作人员,原本以为危废收集经营许可证办理是一场持久战,要跑很多部门,重复递交材料,没想到在行政审批服务局两天就办结了,真正感受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的高效率。有如此优质的营商环境,郝先生表示公司会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接受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齐心协力共促郯城发展。
下一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不断深化“不改革无服务”理念,高效完成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群众和企业营造和谐稳定、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积极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