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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强化环境应急工作机制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2-000007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5-3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是成立机构,定员定岗。成立环境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应急范围、应急分工及应急处置程序,推进了环境应急体系的构建,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防控措施,开展应急监测。

二是开展排查,把握主动。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加强对全县存在环境隐患的企业和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排查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风险源隐患的最新情况。结合大气专项执法帮扶检查,危废专项检查等,今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余次环境污染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定期培训,提高素质。全局定期对各相关科室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力提高全员素质,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顶得住。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各科室都是环境应急处置责任单位,人人都是环境应急处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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