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2-000009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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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5-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鲁财库〔2022〕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郯城县统计局精心组织,三举措积极推进工作落实,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财务报告是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郯城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系统梳理单位财务状况,推动本单位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清查资产负债,规范会计核算
按照政府会计报告编制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细化会计核算内容,理清账面资产负债情况,及时清理往来事项。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及资产管理,形成账务和资产管理相关联的控制机制。
三、认真填报审核,及时规范报送
结合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填报要求,对单位政府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填报审核把关,按时规范报送。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注意财务会计、资产年报及决算间的相互联系,为加强本部门资产负债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提供有效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