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2-000006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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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5-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自5月1日起,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开始实行,标志着地名工作法制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为进一步加强《条例》的知晓率和普及率,近期,县民政局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宣传学习。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条例》颁布后,县民政局于4月2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通知从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强化宣传《条例》的内容要求、全面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对各乡镇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召开《条例》培训会议。新的《条例》颁布实施后,郯城县民政局迅速行动,组织全县民政系统职工干部进行地名管理条例培训会议,并利用微信朋友圈、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方式对《条例》进行推广宣传,扩大《条例》影响范围,让更多人了解地名、关心地名,主动参与到地名文化保护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地名文化的良好氛围。

三是多措并举宣传。配合线上宣传活动,线下宣传同步进行,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向路过的居民群众进行宣传讲解,并把《条例》宣传彩页发放到过往的群众手中,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新修订的《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地名管理体制机制,传承弘扬地名文化,推动“千年古县”建设,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