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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2-000008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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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4-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4月28日,市统计局工业科房瑞科长、王邵峰科长一行两人,莅临郯城检查指导工作,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宗龙全程陪同。
坚持数据有据的原则,检查组分别核查了山东合创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市春明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雷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工业企业,在每家企业,要求企业提供一季度的产成品产销存明细、产成品销售明细、产值台账、资产负债率、利润表、纳税申报表主表等相关资料;依据产成品销售明细推算出每类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量,进而计算出不含税平均销售单价;依据产成品产销存明细推算出每类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汇总,结合前面得出的不含税平均销售单价,得出企业的产值,并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进行比对,核验企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