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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nyj/2022-000002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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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4-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加强对渔业资源的增值保护,实现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时期,自禁渔工作启动以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定点巡查,及时制止捞鱼、捕鱼等违法行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并阻止了数起河边捕捞垂钓行为,当场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大家共同保护水域生态。

为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使禁渔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趁着清明假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专门组织一次宣传活动,在东城沭河公园、橡胶坝、胜利大桥、重坊大桥等显要位置,张贴通告、悬挂禁渔标语横幅,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保护水生生物的意义,为进一步保护好渔业资源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