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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发放首张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2-000007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3-0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真没想到,我只填了一张表,签了承诺书,其他什么都没提交,就把林草证办好了,现在大厅办事太方便了,太感谢你们了!”3月2日电话回访中,郯城县美致家庭农场负责人谢先生对县政务大厅提供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业务表示非常满意。

2月28日,谢先生提交一张申请表并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当场就拿到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这是2022年全市发出的首张告知承诺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落实“多证合一”,降低办事成本。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启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草种生产许可证》《草种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改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实现压减材料70%以上,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

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助力建设无证明城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山东省“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办事群众只需签订《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对具有相应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方面做出承诺,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避免了企业群众开具证明的繁琐程序。

深化流程再造,提升审批效能。大力实施“六减”行动,通过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告知承诺等方式,将审批材料由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9项压减为企业提供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2项,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为1个工作日,真正实现“一次办好一件事”,以最快速度为企业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下一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立足于更好更快服务企业和群众,落实好告知承诺制改革任务,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蓄力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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