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2-000003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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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2-2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省市道路运输能源消费年定报工作制度,郯城县作为全市道路运输能源统计样本库的构成县区,按照市统计局年报工作要求,县统计局对道路运输能源消费情况开展抽样调查。
调查以电话方式进行。调查对象是从去年摸底调度形成的数据库里,按不同载重车型各抽取一定数量样本。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百公里耗油数、全年行车里程、全年耗油量。为获取最准确数据,调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开展。
一、认真核实样本有效性,规范数据来源。对每条样本基本信息,如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型、标记载重等,逐一进行甄别核实,对因电话号码注销、车辆已售出、车主信息变更等造成的无效样本,及时进行同型号车辆替换。
二、详细询问主要指标,保证数据质量。由于车辆大多是个人运营,很多车主对全年里程、耗油等信息记录资料缺失。针对这个问题,调查时采取多角度多方式引导提问,最大可能搜集信息,补充完善数据。
三、严密审核相关信息,验证数据逻辑性。为提高数据精准度,还辅助调查了车辆年运营天数、运输路线和单趟行程、运输货物种类、油价等相关指标,用于综合评估以减少数据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