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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与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地检查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jgswj/2022-000001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2-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2月14日-18日,县委办公室牵头,联合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78个县直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与思想武装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重点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一是规范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二是管理使用公务用车情况,三是规范公务接待情况,四是“三公”经费支出和管理规范情况。

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审计账本、实地察看等方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找准查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举一反三,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限。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全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主管部门,将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定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回头看”,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等,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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