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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2-00000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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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1-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县人民法院于日前决定联合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机制。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接待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负责接待人员包括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以及郯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相关工作人员。接待时间暂定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下午14:30—17:00(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接待事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帮助解决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可以提供咨询的法律相关事项,不包括信访、投诉问题以及之前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已明确予以解答的重复事项;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的裁判规则及环境污染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解读等。活动预约方式分微信公众号预约和电话预约两种,单月接待地点设在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双月接待地点设在郯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