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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认真做好“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fgj/2022-00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04 [ 公开日期 ] 2022-01-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业务上网 数据入库”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要求,县发改局认真做好利用国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价格认定业务和存量、增量案卷录入平台工作。

接到通知后,县发改局进行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把握时机节点,明确职责,制定规范,对存量案卷逐一进行梳理、审核,按时保质完成存量案卷数据库建设工作。

2021年以来,县发改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新办案件均利用国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全年通过业务平台办理案件数量居全市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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