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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ftz/2021-000008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高峰头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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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12-16 | [ 公开日期 ] | 2021-12-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强化宣传动员:发放《致全市农村建筑工匠队长的一封信》300份,出动宣传车20台次,利用“村村响”播放施工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住房安全意识。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各村建房户进行巡查,严格对照“四有一证”(有佩戴安全帽、二层以上有搭设脚手架、二层以上有使用安全防护网、有使用配电箱、经培训并持证上岗),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将立即通知其停工整改。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房施工前,建房户、建筑工匠队长和村书记三方签订建房合同,划分各方责任和义务,镇房建办负责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