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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胜利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二手拖拉机销售纠纷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21-00002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4 [ 公开日期 ] 2021-11-2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胜利市场监管所进来一位操河南口音的农民,表情急切,一副哭诉无门的样子,进门就声称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给他做主。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一边安慰一边了解情况,原来到市场监管所的人系河南省南阳市王某,几天在胜利镇徐蒲坦村定购一台二手拖拉机,因为家人反对,要退掉已经付全款的拖拉机,但是二手车经营者徐某以王某亲自看车订车为由,拒绝退还王某支付的定金。因数额较大,王某才急切切的来到市场监管所投诉,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该事件符合立案条件,随即立案进行调查,通知胜利镇徐蒲坦村徐某到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经调查:二手农机经营者徐某,在徐蒲坦村二手农机市场成立“山东慧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农机具,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河南王某是10月7日在该公司经过看车、试车,全款定购一台东方红704二手拖拉机,现在王某要求退车,徐某要求王某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仔细的给徐某、王某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耐心的做消费纠纷调解,经过调解,徐某答应不收王某的违约定金,但是要王某支付更换拖拉机轮胎的费用,王某知道自己违约在先,愿意支付该费用,调解成功,徐某、王某握手言和。

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徐某当场将全部货款支付给王某。王某对工作人员的调解非常满意,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当场到胜利镇街道广告部制作一面锦旗送到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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