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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1-00002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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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11-02 | [ 公开日期 ] | 2021-11-0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县民政局坚持“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原则,建立评估分类、精准专业的监护照护机制,大幅提升集中监护照护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郯城县关于加强特困人员监护照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郯城县关于开展精神障碍贫困患者集中监护照护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对特困人员等群体开展监护照护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是加强台账管理。将全县2097名特困供养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分类建档的原则,逐人建立管护档案,详细记录供养类型、身体状况、个人爱好、家庭成员、个人需求等基本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全部供养人员信息入库。
三是实行分类供养。自理人员安排在中心敬老院供养,每10人配备1名护理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安排在特困人员供养基地,每6人配备1名护理人员;设立特困人员供养专区,对精神障碍人员、传染疾病人员和盲人等进行专项护理,提供专业服务、精准供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