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22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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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9-28 | [ 公开日期 ] | 2021-09-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全面摸清全国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实施,自然资源部决定开展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本次调查评价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其他草地、沙地、裸土地为评价对象,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各方面,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调查评价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四类图斑为对象,分10项指标逐图斑进行评价,形成是否适宜开发成耕地(即宜耕性)的明确结论。具体评价指标包括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
在调查评价过程中,将水资源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按照“以水定地”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对区域内水资源尤其是农业灌溉用水进行评价分析,作出是否适宜垦造耕地的明确判断。
9月18日,我局已将本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初步成果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