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cfz/2021-000007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重坊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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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9-22 | [ 公开日期 ] | 2021-09-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动员会后,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社区(村)为组员的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协调工作组。落实了责任,明确了分工,统筹推进督察保障协调工作。
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改。针对“铁拳行动”通报的我镇6处“散乱污”企业,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力推进整改。一村家具厂已完善环评手续,增设废气回收设备;朱出口浴池已完成整改提升;刘孟庄预制厂已停工停产;坊上村的木材粉碎厂、倪楼的废品回收厂、三村的养牛棚等已全部清理整顿。
三是举一反三抓排查。在整治通报问题的同时,我们严密组织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下苦功,用实招,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截至目前,镇域内共组织排查“散乱污”企业33家,其中,完善手续3家,关停10家,清理16家,升级改造4家,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四是完善基础抓常态。为了让我镇生态环境工作更上台阶,我们积极争取政策,加大投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污水管道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方面寻求突破。投资12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厂,已于今年2月底投入使用,年处理生活污水5.24万吨,镇驻地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已实现100%。
五是严正纪律抓监督。在相关问题排查整改中,我们严肃工作纪律,组织、纪委全程参与,防止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5月份以来,约谈村干部3人,停职1人。同时,抽调房建、执法、社区等部门环保巡查队,三班倒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