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1-000018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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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8-31 | [ 公开日期 ] | 2021-08-3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三级网络建设。成立县级领导小组,配备镇村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局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成立16 个部门领导负责同志小组,配备 13 名乡镇儿童督导员,125 名村级儿童主任。二是强化阵地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站等活动场所,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全覆盖。通过设立县乡级心 理咨询室”“亲情联系室”,为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亲情 陪伴等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投资 2000 余万元,建成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1 处、乡镇级未成年人保护站 13 处、村(社区)级儿童活动站125 处。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孤儿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动政策、资金、资源向困境未成年人倾斜;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希望小屋”建设项目,培育志愿者队伍,关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截至目前,发放补助资金 269.2 万元,将全县 332 名农村留守儿童和 450 名孤困儿童纳入关爱保障范围。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儿童法规政策宣讲进社区活动,增强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意识,深入全县中小学举办专题讲座,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浓厚氛 围。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普法栏目5期,投放宣传标语1100余条,发放宣传单5万份,举办宣讲活动 30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