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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三项举措扎实推进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1-000015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30 [ 公开日期 ] 2021-08-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是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摸清底数。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郯环委办发2号),首先各乡镇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乡镇排查清单,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根据排查要求,梳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山东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等企业数据,建立重点涉危废企业排查清单。两张清单的建立,为全面排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县乡配合,突出重点,精准督导。采取各乡镇与部门联合检查的方法进行,重点产废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业务人员与乡镇环保办组成检查组,联合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依法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危险废物去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及警示教育片观看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他小微企业由乡镇和村居联合检查,确保排查效果。同时,郯城县分局成立了由科级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重点对各乡镇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排查全面,不遗漏。

三是部门联动,问题导向,狠抓整改。对拉网式起底式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根据建立的整改清单,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相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全环节、全链条打击非法生产、转移、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联勤联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

目前,全县共排查企业502家,整改问题129个,已全部整改完成;排查废弃厂房、矿坑、池塘等重点场地626个,完成整改9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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