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1-000009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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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8-13 | [ 公开日期 ] | 2021-08-1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切实推进郯城县创建节水型社会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挥本单位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郯城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为加强对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节水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节水管理工作,确保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节水各项措施。我局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规章制度,加强用水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统一台账。定期对用水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安排人员定期抄录,做好记录,同时安排管理人员对各种用水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查各水龙头、厕所水箱及饮水器,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现象。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我局在单位醒目位置制作“节水”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在卫生间、洗手处张贴节约用水提示用语,营造节水型单位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治宣传车、LED电子屏宣传有关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增强节水责任心,倡导节水风尚;抢占线上宣传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节约用水的小妙招,如调低卫生间水箱水位,使用节水水龙头,减少小便斗出水量,避免水资源浪费,形成“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