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21-000021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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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8-12 | [ 公开日期 ] | 2021-08-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8月11日上午,吴先生致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咨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如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需要事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人员告知吴先生,为落实国务院要求,郯城县近日印发了《关于公布<郯城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批豁免清单(试行)>的通知》,而吴先生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好符合条件,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让吴先生非常高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省市县工作实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本次公布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通过免于办理规划许可证,平均压减3个环节,12份材料,办理施工许可证提速80%,项目落地时间至少压缩7天以上。
首批“豁免清单”涉及2方面18类建设项目。一方面,是建筑工程类,包括由相关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屋面原状加固维修工程、堤岸的维修加固工程等;另一方面,是建(构)筑物类、设施、设备类,包括公交车站(亭)、自助快递柜、自助式公用电话亭、24小时自助图书馆、报刊亭、公共直饮水设施、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等。这些项目将免于办理规划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豁免清单”的公布,进一步简化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大幅度压缩了项目落地时间,对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助力实施“拿地即开工”机制,优化创新郯城县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立足工作实际,适时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第二批豁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