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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实现“免勘验+无纸化”审批
[ 索  引  号 ] tanchengzwfwbgs/2021-00002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7 [ 公开日期 ] 2021-07-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没想到什么材料都没带,也不用工作人员到店里去现场勘验,这么快就办好了,咱们审批局的办事效率越来越高了,比之前方便多了!”7月26日,郯城县健康药店负责人王先生在领到延续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激动地说。

    自6月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下发的关于优化药店审批服务相关文件,“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现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设连锁门店以及安全信用等级确定为A级的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承诺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免于现场勘验。”王先生就是落实文件的受益者。此外,立足企业诉求,进一步降低前置条件,扩宽适用范围,对现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设连锁门店以及单体门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无需安全信用等级为A级,只需签订告知承诺书,即可免于勘验,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同时,加强审管联动,及时将审批结果通过审管联动平台推送给监管部门,推动“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

    业务办理过程中,申请人无需准备纸质申请材料,只需在网上提交办理,通过全程电子化线上操作,5个工作日内办结,远低于原审批流程(含现场勘验)的12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办理免于现场勘验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业务40余件,实现材料压减100%,时间压缩60%以上,为企业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经营成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免于现场勘验,是郯城县继药品经营许可证无纸化办理后又一重要改革举措。通过优化材料审查、免于现场核验、即时结果反馈,积极协调各方资源,进一步压缩许可审批时限,达到减环节、减流程、减时间的改革目标,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和满意度,受到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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