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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15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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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7-30 | [ 公开日期 ] | 2021-07-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有效改善村居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统筹谋划,充分尊重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稳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权益。美丽乡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受益的对象也是农民,明确农民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选取工作进度快、效果好的项目村作为典型,完善配套设施,搞好美化、绿化、亮化,让拆迁群众得到实惠,让周边群众看到好处,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把群众工作贯穿始终,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真正带着感情做工作,深入细致地搞好宣传发动,特别是把最新政策讲透彻、讲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三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民意调查、张贴公告公示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新型社区建设规划要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