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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aj/2021-000008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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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7-29 | [ 公开日期 ] | 2021-07-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7月28日凌晨1时许,李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沂河桥有名女子欲跳河轻生。接警后,该所民警王炳文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该女子名叫何某,李庄镇王沙沟村村民,因家庭矛盾欲跳河轻生。王炳文通过耐心开导,成功打消该女子轻生念头,并联系家人将其安全带回。其家人对民警的热心救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