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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15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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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7-26 | [ 公开日期 ] | 2021-07-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规范用地行为,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用地单位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建设项目用地公示牌,向社会公示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用途等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共同监督用地单位依法依规及时用地,避免产生“围而不建”、“建而不快”现象。
下一步,局将继续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从四个方面完善土地批后监管工作:一是详细填写《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对已供土地的公开信息、开竣工时间、定期巡查等情况作出详细记录,作为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的基础;二是设立《建设项目用地公示牌》,在项目所在地醒目位置挂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送达开竣工预警提醒,在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开竣工时间前,告知土地使用权人;四是不定期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巡查,获取项目建设不同时期的全景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