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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1-000004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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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7-09 | [ 公开日期 ] | 2021-07-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郯城县统计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2021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部门预算公开责任。县统计局认真履行部门预算公开职责,切实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积极做好答复和解释说明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认识。积极提高单位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认识,理解信息公开的意义,主动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按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先是提前做好预算公开准备工作;其次是按要求统一在郯城县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平台公开;最后,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信息全部公开。
三是严把预算公开质量。县统计局对公开的部门预算信息进行审核校对,确保公开数据的准确性。重点关注预算公开完整性、真实性、细化程度等,确保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质量。
四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回应和解释公开后社会公众的疑问,妥善处理反映的问题,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预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