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1-000012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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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7-01 | [ 公开日期 ] | 2021-07-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印发《关于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涉及我局六项安全生产任务和四个行业类别进行分工,梳理监管企业名单,明确监管责任科室。
二是规范固废危废管理。69家重点涉危废企业完成年度申报,2020年度全县共产生危废23734吨,转移危废23718吨,遗留182吨,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隐患较小。以易燃性、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排查清理,检查企业18家,督促企业整改问题7个。组织涉危废企业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同时,将观看范围扩大到乡镇、村居,提高群众的环境安全意识。对重点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一般隐患161个。在全县开展危险废物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排查企业40余家次,排查场所20余个,整改问题40余个。
三是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对8家企业和郯城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登记,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对企业三级防控设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培训等进行督导。组织危废收储企业开展1次联合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