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tj/2021-000012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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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6-28 | [ 公开日期 ] | 2021-06-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开展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扎实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按照省市领导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第一时间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溺水工作,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子滚动屏幕、宣传栏、微信、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工作。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防溺水的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三是及时排查风险点,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人员全面排查全县范围内因矿山开采所形成的矿坑,特别是存有积水的矿坑。摸清积水矿坑的数量、位置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矿坑周边安全。经排查我县有废弃矿坑1处---言玲铁矿,采空矿坑2处,均在庙山境内。2010年,言玲铁矿停产后原露天采矿坑积满水形成鱼塘,矿坑周围设置了约1100米铁丝防护网和4块铁质警示标志牌,提醒过往行人,坡陡水深,注意安全防范;对庙山镇境内2处露天矿山企业的采空矿坑周围设置1000余米的防护铁丝网,明显位置树立安全警示标志牌20个,提醒施工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注意安全,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做好对矿区人员的提醒、劝阻和制止工作,并督促矿山负责人对有安全隐患的矿坑进行专项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马登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