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1-00001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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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6-17 | [ 公开日期 ] | 2021-06-1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我县臭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县生态环境分局迅速出击、持续作战,借助在线监控、红外热成像扫描仪等科技手段,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要求,加大对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违法排污行为,严格督导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具体设备、具体污染物,通过实施精准管控,确保本次应急减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此次约谈为动机,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实化整改措施。二是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利用VOCs红外热成像扫描仪对开发区周边加油站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三是加强对辖区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四是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重型柴油车集中停放地运输管控情况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控情况进行检查,现场进行尾气排放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