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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wj/2021-000009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商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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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1-05-27 | [ 公开日期 ] | 2021-05-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有效指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及其装载货物外包装输入风险,5月27日,县商务局业务科室负责人积极参加进口非冷链集装箱和货物外包装消毒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省、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全县有进口商品业务的企业按照鲁指办发【2021】32号文等省、市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进口货物线上线下“双报备”工作,严禁违反七个“不”的要求。
根据会议精神,县商务局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做好报备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日报,每日摸排进口货物情况;三是确保辖区内企业消毒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消杀公司,自行消毒的企业确保人员培训备案后上岗。四是要求企业留存消毒记录和消毒证明。